因学校本科建设规划用地的需要,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球类运动场(篮球场、羽毛球场、排球场、网球场)、第二运动场(球类运动场旁边空地)、篮球场护坡台阶及庭芝路(篮球场旁边水泥路)等构筑物场地需要拆除,以上构筑物总原值为4658726.75元。球场上原安装40杆球场灯,原值为404320.00元,使用年限达18年,锈蚀严重,存在安全隐患。
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同意将学校本科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球场等构筑物和室外装具40杆球场灯拆除并处置。
现根据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鄂财绩规[2017]3号)文件和《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》(随财发[2019]12号)的有关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,对以上处置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校资产管理中心0722-3809029。
附件:1.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拟处置部分资产明细(构筑物)
2.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拟处置部分资产明细(球场灯)
资产管理中心
2025年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