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校拟处置花房及香菇实训基地等周边资产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5-10-09 点击数:

因学校本科一期建设规划用地需要,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(花房)、构筑物(香菇学院食品加工与工艺实训室、香菇大棚、蓄水池护波、污水处理站、蓄水池、净化池)及周边的树木需要拆除。本次拟拆除的房屋总原值为1391119.83元,构筑物总原值为3827211.5元,树木总原值为310元。以上房屋、构筑物和树木的合计总原值为5218641.33元。经现场踏勘评估,本次拟拆除的树木无移栽价值,现申请进行报废处置。

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同意将学校本科一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房屋(花房)、构筑物(香菇学院食品加工与工艺实训室、香菇大棚、蓄水池护波、污水处理站、蓄水池、净化池)及周边的树木拆除并处置。

现根据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鄂财绩规[2017]3号)文件和《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》(随财发[2019]12号)的有关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,对以上处置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校资产管理中心0722-3809029。

附件: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花房及香菇实训基地等周边拟处置资产公示明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资产管理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10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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